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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后疏 东晋至北宋

加入收藏 书法网   2023-11-13  

名称: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后疏

书体:小草

分类:敦煌书法

年代:东晋至北宋

文件格式:jpg/tif/webp

作品材质:纸本

收藏位置: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备注说明:敦煌书法作品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敦煌书法作品,摘自东晋至北宋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小草,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藏(编号P. 2063)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与《因明入正理论后疏》均为奘门大德净眼所撰。《略抄》与《后疏》合写在一个卷子里,卷首朽蚀,故《略抄》缺首题和著者名号,现存446行,计12478字。《后疏》则首、尾不缺,为508行,计13364字,然《后疏》写卷只是节录了原作的末后部分,约为原作五分之一的篇幅。P. 2063号写卷现长1396.4厘米,高约29厘米,通卷以草体写成,书法价值甚高。风格和《出师颂》十分接近,章草味道浓郁。是弥足珍贵的敦煌遗书之一,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此写卷因藏经洞的发现得以重现于世,并一起被法国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1878-1945)于20世纪初从敦煌取走,现藏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

据考,此写卷产生的年代当与淨眼撰成《略抄》与《后疏》的年代相去不远,即初唐时期。这一点从其所书草字带有隶意可以推知,主要表现在字间不连绵,与章草的风格接近,然而又与章草不甚相同,即书写时已不分波磔,这是今草在普及过程中未能完全摆脱章草影响的一种特殊风格。虽然今草早在东晋二王时代即已形成,但其时章草的势力仍然很大,后来章草逐渐向今草靠近,便有了写卷中今、章相融的草书风格,这种风格的草书大概延续的时间不会太长。加上淨眼的因明疏抄在唐代流传的时间也不长,所以此写卷产生的年代当在初唐时期,至迟当不会晚于盛唐。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敦煌书法作品,摘自东晋至北宋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残本之一。

释文:之□述□□□

通人之最观譬□□

今将释一论。略作三门。第一□

论题目。第三分文解释言已

藏圣教广弁生死涅槃因果。若□

道之内茂故。曰内明也。二者。因明。谓广说能立

摧邪显正之楷模。以生了之明因。契真宗之□理

也。三者声明。谓说男声女声之流。非男非女之类。或明八转

解笺。或以六释训名。广弁诸声。号声明也。四者医方明。

谓说病因病相救疗方策。故号医方明也。五者工巧明。

谓说工巧技术之法。即书算印数之?模。广述斯事。故曰

工巧明也。(此论即五明中因明所摄也。)第二释论题目者。此论一部有其两名。一者因明。即

是诸论之通名。二者入正理。即是此论之别号。云通名者。且

西方内道外道总有一百余部。皆申立破之义。总号因明。

虽是五明之中别名。仍是一明之中通号也。言因明者所以也。

如立声无常。有何所以。得知无常。三相等因。即是无常所以

故也。又。因言者所待也。谓无常之理。要待因方显故也。了宗之

智。要待因方生故也。今言因者显二种因。一正取了因。正显无

常理故。二兼取生因。通生敌论解宗智故。生因了因。各有

三种。谓言义智。释此三因及明兼正。如疏中述。故言因也。言

明者。西方两释。一云。因即是明。故号因明。即持业释也。由因能

显无常理故。二云。因家明故。名曰因明。即依主释也。此中有二

大德。各承三藏解不同。一云。无常果智。明解宗理。是因家

明。故曰因明。一云。无常正理本成。明显由因力故。今显因

)家明。故名曰因明。今总合为一解云。了宗之智。明解成。

生因之明也。无常之理。明显是成。了因之明也。即显生了二果

明。是成生了二因之明也。问。喻亦能显宗及生敌论智。何故

不言喻明。乃说因明耶。答。因是其主。喻是其助。就主为名。

不言喻明也。又解。若言因明亦摄彼喻。二喻皆是三因摄故。

若言喻明。不显三相。二喻唯论后二相故。言入正理者。是别名也。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敦煌书法作品,摘自东晋至北宋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残本之二。

释文:

入是方便悟入之义。言正理者。因明释中。有其三解。一云。陈那

所造大因明论。名正理门。何故名为正理门耶。西方解云。宗是

其正立论崇重。以为正故。因是其理。是彼正理宗所以理

故。喻是其门。由能通显真宗理故。又解云。智因是正。由彼正

解三相义故。义因是理。义即理故。言因是门。通显义故。彼论

广明正理门故。名正理门也。今。商羯罗主。为正理论文句难解

故造论。若学斯论。即能悟入正理也。论文句故言入正理也。一

云。由学此论。即能悟入大因明论所诠正理。故云入正理也。一云。

由学此论。即能以三相之因悟入诸佛所说无常空等正理。故

云入正理也。此解通别两名并是三藏伝西方释也。余解如

疏中释。此不繁述。言商羯罗主菩萨者。商羯罗主。如疏中

释菩萨者略有三解。一云。菩提者。此云觉也。萨埵者。此云有情也。

谓。菩萨缘菩提。为所求之境。缘萨埵。为所救之境。并是从境为

名。二云。菩萨有情。缘菩提故名觉有情。即从所求果及能求

者为名也。三者。萨埵以勇猛为义。谓勇猛求菩提故。即从

境及用为名也。今。菩萨者略去提埵二字故也。

就第二(?)判(?)文解释中。广如疏述。就疏中无去略。助解云。能立

之义西方释有四种。一真能立。谓三支无过是也。二真

似能立。谓相违决定是也。具三相边。名之为真。为敌量

乖反。名之为似故也。三似能立。谓余不定及相违因并喻

过等是也。四似似能立。谓四不成因过是也。遍宗法因。正是

能立之主。若阙此相即是似立之中似也。今。言能立者。但是

四中真能立也。后三并是似立所收。能破之中。义亦有四。一真能

破。谓斥失当过。自量无失故。言真能破。二真似能破。谓

当过而斥。所以称真。自不免僭。故名为似。此即相违决定

过也。三似能破。谓无过妄斥。名之为似。如所作相似等是。四似

似能破。谓无过妄斥。名之为似。自量复更有失。名为似似。

此即同法相似等是。问。论文既言宗等多言名为能立。

即显言因是其能立。何故智义。非能立耶。答。有解云。智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敦煌书法作品,摘自东晋至北宋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残本之三。

释文:

因是初。言因是中。义因是后。举中可以显其初后。亦是能

立故也。今解云。由智发言。由言诠义。俱益(?)所成理。实三

种皆名能立。以言胜故。偏说之。何以得知。且如未立义。前虽

有智义。其宗未立。发言对敌。其义方成。故知言因约

胜说也。问。何以得知。智之与义且能立耶。答。准下文释能立

体中。因有三相。既是义因。故智义亦是其能立。又。准对

法论能立有下现比二量。□□其中。故知智因亦是能立也。

又。疏中云。古师以一切诸法自性差别。总为一聚。为所成立

于中别随自意所许。取一自性及一差别。合之为宗。宗既合

彼总中别法。合非别故。故是能立。陈那以宗望因喻。故是所

立。若作此解。古师义者。理恐不然。岂可一切自性差别皆此

宗。因之所成立即一能立。又。若合法为能立者。宗之所立

为合为离。若言合者。何殊能立。若言离者。何益所成。进

退推征。皆成过失。故知不得作此解也。  今解。古师言声与无

常。本不相离。敌论不解。妄谓为常。今。立论者以彼宗云

显和合理。能显之言名为能立。所显之义为所立。陈那

云。声无常言。但显所立。非正能立。又。为因喻所成立故。亦非

能立也。问。古师若救言。必是其能立。(宗。)以宗因喻三言随一

摄故。(因。)如因喻言。(同喻。)法非能立者。必非三言所摄。犹如余言。(异喻。)

若作此救如何解释。答。应作相违决定过云。宗支定非

能立之言。宗。以不诠因相故。因。如能立言。(同喻。)法是能立言者。定诠

因相。如因喻言。(异喻。)若直难云。因喻所诠是能立。能诠之言亦

能立。宗之所诠既所立。能诠之言亦所立。故不得言宗能立也。

问。既取所等因喻名为能立。何故论云。由宗因喻多言。开示

未了义耶。答。由宗之因喻。开晓问者未了义。故无有过。

问。宗若非能立者。何故论文。解能立体中释宗耶。答。为解

能立之所立故。又对所立弁能立故。故解能立。便释所立也。

问。解宗依中。何故不言极成所别极成法。乃言极成有法

极成能别。答。有二释如疏中。今。更助释言。所言极成有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残本之四。

释文:

法者。即显能别。亦名为法。言极成能别者。即显有法。亦名所

别。故彰略成举显有两名也。问。何故。要举此二。显有两

名耶。答。有法宗依。亦因依。通二法依。举有法能别。唯。是

宗中法。恐滥因法。举能别故。要举此二。显二名也。问。声上

能别者若极成。即有相符极成过。若取余法上极成。即有

非声能别过。有何义说极成耶。答。西方因明释。中有两

师。一解云。声上无常。是别无常。余法无常。是总无常。

以总合别。总极成故。别亦可成。故对声论。能别极成。若

对数论。立声灭坏。若总若别。皆不极成也。一师云。如立

宗时。能别虽未极成。以立喻时。必极成。约当说现。故言极

成。若对数论。立声灭坏。若当若现。俱不极成。故极成

言。依斯义说。问。解因初相。何故但以有法之上极成法。成立有

法上不极成法。不以有法成有法及成法。不以法成法有法

)耶。答。皆是不成因故也。有法成因者。若即用此。有法即是

所立。成能立过。既立为宗。复立为因。故是两俱不成过

也。若以余有法。成此有法者。既离此有法。亦非因初相也。有

法成法。不成因者。且如法及有法和合为宗。二种俱是因

所成立。复指有法。以之为因。即是所立成能立过。亦是两俱

不成过也。以法成有法不成因者。先极成因。必须依极成有

法。其有法既不共许。故是所依不成过也。故但可以极成之

法成有法上不极成法。故理门论云。有法不成于有法  及法

此非成有法但由法故成于法  如是成立于有法准此论文。

故知但以法成法也。问。若有法不得成有法者。何故因事

生比量。以彼因有法成立火有法耶。答。以此处回焑相)应

义成立。此中回火相应义。既以此处为有法。用两种相应

义为法。并是以法成法。亦无有过。此义亦依理门论说。问。

无常声宗法。法及有法。合为宗。所作亦是声家法。何故

不取以为因耶。答。敌论不许。不相离法及有法合为宗。以

法成立其法。故别取所作以为因。问。何故论文解同品中。不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残本之五

释文:

泛明有因。解异品中泛说无因耶。答。因于同品不遍。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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